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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实习生管理条例
2022-12-21 15:10   审核人:   (点击: )

1、急诊医学教研室由一名(副)主任及一名教学秘书负责安排学生的轮转、讲座、考试及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内科各专科需安排实习总负责医师及指导教师,负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医德医风等方面的管理。

2、各科室需制作考勤记录本,要求实习生每天在考勤记录本上签到,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3、实习生请假。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者,按以下规定进行办理。

(1)连续请假3天以内,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批准;连续请假3-7天,由实习单位主管教学部门批准;连续请假7天以上者,报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审批。准假后必须办好交接班手续,方可离开实习单位。

(2)实习生的病事假和旷课,带教老师应详细登记,轮转前提供给科室主任评分时参考。请病事假连续3—7天,该科成绩最高为80分,病事假连续7-14天该科成绩最高不超过65分,超过14天者,实习结束后教务处实习管理科统一安排补实习后方予评定实习成绩。

(3)实习生办理请假手续须填写《实习生病事假申请表》,根据不同情况由相关权限部门核实批准后请假才生效,否则一律以旷工旷课处理。请假时间截止前应持实习轮转部门的返岗证明到准假部门销假,续假参照请假相同程序办理,未按期销假或虚假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4)请假手续不全或事后补请假手续的,除特殊情况外均视为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旷课处理。如发现请病事假弄虚作假者,按旷课处理,每天按6学时计算。

【出科考核管理条例】

1、科室出科考核

实习结束后,科室按照实习大纲中要求掌握的内容对实习学生的理论及基本技能进行严格考评,评定本科实习理论及技能成绩。成绩评定应真实、客观的反应学生的实习质量和业务水平。

(1)理论考核。出科理论考核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病例分析等题型,总分为100分;

(2)技能考核。基本技能操作由科室组织实习生按照大纲要求自行选择考核项目并结合其平时技能操作情况,根据科室实习成绩评分表进行评分。

2、教研室出科考核

教研室出科考核由理论考核及临床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实习生急诊科实习结束前,由急诊科教研室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出科理论考核和技能考试。

(1)理论考核。根据大纲中实习内容,对各系统应掌握的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等进行考核,理论考核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病例分析等题型,总分为100分。

(2)技能考核。

3、注意事项

1)负责带教的上级医师和实习医师都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目的要求,努力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2)实习生在急诊科书写的门诊病历应及时送请上级医师审修,遇有不合规格要求的病历,上级医师在提出修改意见后,可让实习医师重新书写,直至合格后归档。实习医师不得抄袭带教医师所写的病历,违者以考试作弊论处。

3)实习医师的各项诊疗措施经上级医师指导、许可签名同意后方能执行。

4)科室轮转结束时,由指导教师按实习成绩评分表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分,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名。实习成绩应在实习生完成实习一周内评定出来。

5)学生实习成绩由临床科室及教研室逐级评定后,交至医院教学主管部门进行汇总,汇总完成后将所有实习生成绩交至教务处实习管理科。

6)实习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无教研室主任或带教老师签字及教研室盖章,其更改的成绩无效,教务处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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